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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州河务局出台机关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

来源: 本站原创   录入人员: binzhou 时间: 2024-10-09 [ ]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
滨州河务局为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,推进机关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高质量发展,近期出台了《滨州河务局机关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建立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新机制,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。

《办法》规定,公务仓实行“实体仓+虚拟仓”管理模式,公物仓管理的资产范围包括:因人员变动交回的资产、需回收的超标准配置资产、临时机构撤销收回的资产、低效闲置资产、达到报废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、盘盈资产等应纳入公务仓管理的资产。

《办法》明确,财务科负责机关公物仓管理及维护工作,根据机关公务仓现状和配置需求,做好机关各部门、局直各单位间资产的共享共用、调剂调度,盘活存量、整合资源,建立健全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和保管维护机制,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。

《办法》强调,机关各部门上缴公物仓资产、申请调拨以及借用公务仓资产时,应当履行相关程序,填写相关申请单,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,报财务科办理。

《办法》实施后,该局将根据公务仓运行管理情况,适时扩大公务仓适用资产范围,逐步将房屋、建筑物、土地使用权等资产纳入公务仓管理,让可利用资产加速流动,充分利用。

文:董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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